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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坪林圳常被誤列入瑠公圳範圍,導致誤解原因有二:
一、開鑿初期兩圳共用水源
二、日治時期管理組織合併
瑠公圳的開發與大坪林圳
1740郭錫瑠青潭溪口開鑿水圳
1753大坪林五庄接手開鑿水圳
1757拳頭母大坪林官莊設立
1760完成石腔引水道
1761木梘水橋橫渡景美溪→瑠公圳
1762輸水灌溉台北大安、松山→瑠公圳
1762~1765大坪林大小圳道,呈請清丈定界與陞科
陞科-明清定制謂開墾荒地,滿規定年限(水田六年,旱田十年)后,
就按照普通田地收稅條例征收錢糧。科,科稅。
1765郭錫瑠抑鬱而終
1767郭元芬與蕭妙興訂定大坪林圳水梘橋合約,修築碧潭取水口
瑠公圳的水梘橋「過水橋」通過了大坪林圳、霧裡薛圳的圳道。
霧裡薛圳在景美溪處,瑠公圳設置的過水木梘竟成為行人過河時
方便通行的道路,造成設施一再損壞,
郭元芬於是將其改成尖底「菜刀梘」,
防止民眾踩踏,形成奇特的景觀。
大坪林圳的正名與瑠公圳
1768淡水同治親赴青潭口勘察,劃地五庄界線分管在案
1773訂定<大坪林五莊仝立公訂水路車路合約>
1901日治時期指定大坪林圳為公共埤圳
1907瑠公圳與霧裡薛圳併入」瑠公水利組合」
1945改組成立「文山水利會」
1956管理大坪林圳的「文山水利會」併入「瑠公水利會」,
更名為「台灣省瑠公農田水利會」→消失的大坪林圳
1968改組為「台北市瑠公農田水利會」
2015大坪林圳引水石腔的正名運動,重現新店地方開墾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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