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談志工:高淑華 楊德聲 游寶彩 高俊彥

訪談整理:高淑華

照片攝影:程中夫

 

 2014年年底訪問周美費、李亮東母子,講述當年發生在他家門前,民眾與守倉庫站員之間的不滿與遭受恐嚇而爆發的衝突事件,導致時年45歲,剛結束香港生意回台,閒賦在家,另覓生意機會的林有土先生被接收軍中蔚刺死事件。感謝文史館志工高俊彥的聯絡安排,於2015年年底接著訪問到受難者林有土的兒女。

以下事件的描述是依據林有土兒子,提供事發之後,林有土弟弟林杉柱於六月九日,向當時的台灣省參議會陳請的陳請書內容,雖然於六月十四日也接到台灣全省警備司令彭孟緝發出查明法辦的回函,卻一直沒結果。

 

事件發生於民國3631日,因民眾至供應局第七十二供應分站新店倉庫中蔚站員陳興泰、陳雄二人住宅搗毀家俱並將衣物外搬焚毀,引起景尾第七十二供應分站中蔚陳興泰不滿,糾集武裝士兵,駕駛卡車進入新店,沿街無目標的掃射。

 

當時住在新店鎮百忍里十二張路26號的林有土先生剛結束香港事業回台,閒居在家,因旅居香港時與大陸之間有生意往來,學會外省話,語言相通,平日與守倉庫另一少蔚站員杜慶喜頗有交誼。與陳興泰比鄰而居的杜少蔚見群眾擁來滋事,怕被波及,避難於林有土家中,並懇請林有土前往照料。林有土才抵達現場,剛好陳興泰自景尾帶領士兵趕到,來不及規避,竟被刺2刀,深及肺臟,臂部被刺三刀,深達筋骨,當即斃命......

 

發生至今已過了69個年頭,當時才五歲的兒子林俊男、十三歲的女兒林意華,如今都已是七、八十歲頭髮斑白的長者,20151230日接受新店文史館志工們的訪問,談及父親時仍不免眼眶濕潤,語帶哽咽,對父親的懷念不減!回憶其成長過程,對「外省人」情感的糾結,從「排斥」講到「接納」;從「不敢講」、「不願講」到今天願意接受新店文史館的安排,於2016228紀念日前夕,二月27日將與周美費母子在文史館內與民眾一起紀念並回憶那些年的日子!

 

感謝姊弟坦率的心情告白,讓我們的訪問在淚光與笑聲中進行,相信228事件的發生,有它的歷史背景,對於過去的不幸,需要對真相的理解而非報復,姊弟兩人,在不同環境中成長,而有不同的看法,卻能包容而非指責,更慶幸,今日我們生活在真正的民主之下,不再有不敢講、不能講的憂慮!

 

訪問內容整理:

 

對於父親被殺當時的記憶

 

兒子林俊男(32年次):那年我才5歲,父親出事當天,我姐姐不在家,爸爸要出門前,那是中午的時刻,爸爸先在床上陪我、哄我睡午覺,記得我一直睡不好,有幾次我醒過來,都看到爸爸還陪著我、哄著我、讓我安心的睡。最後一次,在那睡著的當下,就是那霎那間,至今一直在我腦海保留著的印象,我又醒來了,看不到身邊的爸爸,我馬上起來,往家門口衝,衝上當時新店溪岸的堤岸上去,看到父親已在遠遠的距離了,我沿路嚎啕大哭的追著爸爸,剛好有鄰居阿婆路過,看到我在那裏哭,帶我回家。

 

後來,我知道又有人從田裡回來,已記不起是誰了,也不知道這中間經過的時間有多長,接著是看到,有人抬著我家的門板走過來,我家的門板我是認得的,看到爸爸躺在門板上面。後來回想,應該是事情發生後,有人回來拆了門板,去把爸爸抬回來,我看到的是爸爸躺在門板上被抬回來。事情發生的前後,這是我記憶最深刻的部分。

 

女兒林意華(23年次):早年父親就去香港做生意,阿嬤留我在家陪她,不讓我跟著去。事情發生那時,我讀大坪林(大豐)國民小學六年級,那天我還在學校裡,就有人來跟我說,我的父親被人殺死了,我不相信,我爸爸是好人哪,很老實的人,我心想,我一直想...哪有這個可能,那麼好的人,怎麼會有人要殺他?而且他去年才從香港回來,怎麼會有人要殺他?我以為會被殺害的,應該都是一些流氓打架、或是壞人,才會有的事,可是我爸是好人啊!?我就是不相信!我從學校走田埂小路回家,以前的大坪林,幾乎都是稻田,沒有甚麼房子,走了一段路後,很遠的就看到,我家前面的庭院裡,圍了好多人,大家都在哭,我心裡就就準備了,知道大概不好了,一定是不好的!我爸他是被人用刀子刺死的,我心想:怎會這樣?那麼好的人!真的沒想到,這一切會是真的,爸爸連命都沒有了,我以為最壞情況,只是被殺傷而已,爸爸真的被殺死了,我回來就再也看不到爸爸了。

 

以前鄉下地方,人與人之間的感情都很親很親, 我看到圍在我家門口的人,大家都在哭,我無法去理解,一直想,一直想,奇怪,怎會發生這種事?我的爸爸是好人啊,那麼好的人,也不會和別人吵架,怎麼會被殺?他不是被用槍殺的,而是被刺死的!後來想,有可能是我們這邊,台灣人有先去招惹他們,那邊才會起兵,帶有槍、刀。那個槍很長,不是那種短槍,前面還插有刺刀,他不是被槍射殺的,是被用刀刺死的,以前的阿兵哥拿的長槍,槍尾又插一把刺刀那種。

 

家裡就是一群人,大家都在哭,我的阿嬤以前是產婆,知道田庄人比較沒錢,阿嬤幫忙接生都不收費的,她認為那只是花一些時間而已,生活過得去的人,就會主動包個紅包給她,分享快樂,否則就是滿月拿個油飯而已。以前也沒車子,阿嬤用腳走遍五庄,幫人接生,人就這麼好,現在想起來,阿嬤是這麼的勇敢!

 

父親死後的日子

 

林意華:小學畢業後經人介紹進入烏來發電所工作,有時在電廠幫忙,有時在電廠招待所幫忙,那時電廠有招待所,台電高官過來,都在招待所,我就要過去幫忙,因上班路途遙遠,幾經波折,又託人幫忙,調至台電當時在潮州街的電力保警單位。沒辦法繼續讀書,我一定要幫忙賺錢,弟妹們都還小,雖然我是養女, 阿嬤和爸爸都很疼我,如果我阿爸沒有被殺,如果爸爸還在,他一定會讓我讀更多書,因為爸爸曾經對我說:「既然你那麼愛讀書,就盡你能力讀」,以前剛光復,讀書也比較容易,想讀都可以有學校讀,不像現在比較難,後來因爸爸不在了,阿嬤節儉過日,就不要我再繼續升學,小學一畢業我就開始工作,要賺錢貼補家用。

 

林俊男:我跟我姊姊不一樣,姊姊上班去了,我們小孩都在家裡幫忙,我12歲小學畢業前,一直都在家裡幫忙做田裡的工作,挑著菜擔,到新店街賣,夏天時抱著一大木箱,批一箱的「枝阿冰」賣,一支賣兩毛錢,一箱冰賣完, 如果賣個十元,我就可有2元的零用錢,高興得要命。姊姊去工作,家裡小孩我最大,早上透早4點鐘,要和叔叔去筍園挖筍子賣,有時還要推著犁阿卡,去文山國中下方的臨時駐軍的軍營,收餿水回家養豬。小學畢業後,自己不懂事,也沒人提醒我要參加升學考試,繼續學業,後經爸爸在香港的結拜兄弟介紹,進入在台北市的省政府印刷廠當學徒,以前當印刷學徒,ㄧ年不知還要拿多少米去拜師,我去工作,一個月還可領150元的薪水,當然馬上去工作了。

 

媽媽是爸爸在香港認識結婚的,也就是講國語的「外省人」,我在香港出生,大陸淪陷後,我們才回到台灣,沒一年時間,爸爸就出事了。媽媽受不了內外壓力,離開我們後再嫁,我們跟著叔叔與阿嬤同住,要讀書也難啦,那時第一個孩子上初中,也不知要考試,甚至也沒去報名,自己也傻傻的,不知道要繼續讀書。

 

你知道,省政府裡面的工作人員,都是一些年紀比較大的外省人,而我那時年紀小、個子也小小的,進去工作,很受照顧,尤其他們知道我的媽媽也是外省人,對我更是特別照顧。 而那些在省政府工作的外省人,都是飽讀詩書,而工人都是來自本土的高中畢業生,那些外省人,晚上會強拉我去上課、去讀書,所以說我讀的書,都是在省政府任職期間。

 

因此,後來有關因228事件,「外省人」和「台灣人」間的衝突故事,在這情形之下,我是模糊的,我無法說出,誰對?誰錯? 只能說,我對外省人是沒有仇恨的。

 

那年成立228事件紀念基金會,每年的紀念活動,都請家屬上台講述內心的感想,我的女兒上台,那時她是高中生,她很自然說出她的心聲,也是我對228的想法, 她說:「你們不是說要撫平228受難者家屬的心情嗎?可是為什麼,每年228左右,你們就要把事情拿出來炒?而且吵得更兇、吵得更大?為什麼要這樣吵?這樣讓我們心理就更痛苦、更掙扎!」。

 

老實說,剛開始,陳水扁的時候,我也是拿著旗子跟著人家衝,後來有一次在公園裡有一塊碑文被敲碎了,而那個碑文是國民黨寫的,是比較偏國民黨的,我就覺得莫名其妙了,那碑文何辜?為什麼要敲碎啊? 我開始感覺我是被利用了,他們利用我們在前面衝,幾乎都要與人打架,不惜危險,而在後面推我們衝撞的, 不就是那些民進黨的人或是台獨的。因此,開始與長輩們,與受難家屬之間,開始有了爭執,該不該這樣子做?

 

我的四叔、嬸,也一直提醒我,你父親是被外省人殺死的,不要忘記了...可是…..我說:「可是,為什麼在這種情形之下,你們還要把我送到都是國民黨、都是外省人的身邊,讓這些人照顧我!」省政府裡面都是國民黨員,大大小小,哪一個不是國民黨的?裡面的幹部,後來查出我是228受害者兒子,當他們知道我是228受害者之後,對我更加照顧。也許他們只是認為我這個孩子可造就吧,是他們帶我練功、督促著我讀書。

 

在省府工作,大家學歷都很高,我的學歷最低,我能說甚麼?!我只能傻傻的做,拼命的做,從不喊苦,事情要做比人家多,比人家辛苦。人家一次只能搬一、二十公斤重的鉛板2塊,我一次可搬6塊。跟小時候苦差事做多了有關吧,挑肥、挑菜、搬重物所磨練出來的體力。來省政府工作之後,感覺生活輕鬆多了。

 

最苦的是,在台北工作沒地方住,如果每天來回新店,還要交通費,捨不得。阿嬤帶我去在中央市場工作的ㄧ個叔叔家住。但那叔叔脾氣很壞,只要ㄧ喝酒,誰也受不了。有一次工作晚了,不敢回去,就窩在印壞了的廢紙堆上睡覺,就這樣窩在廢紙堆上睡覺,這樣睡了將近2年的時間。有一天,廚房失火了,傻傻的我,不知害怕,第一時間提著水,衝到屋頂上,看到煙囪冒出熊熊烈火,拿起水桶就往煙囪灌,員工才陸陸續續出來幫忙遞水。那時廠長正站在對面三樓屋頂上看著火場,看到我救火的經過,大為驚訝,事後馬上召見我,又升等又加薪,廠長還問我住哪裡,我帶他去看我住的紙堆處,廠長大為感動,連連記好多獎,馬上命令清出一間宿舍給我住,我受到更多的照顧與疼愛。那時我已知道我非拿學歷不可,工作滿4年,他們還幫我申請,「以公職工作四年的經歷」,跳過初中學歷,直接考高中夜校。

 

稍長懂事之時 對事件的想法

 

林俊男:其實,說我沒有恨嗎?也不是,怎麼會沒有恨呢?進入省府工作的第一年,對於爸爸的事,雖然不敢說出來,但也還是恨的牙癢癢的,心裡充滿著報復的心。剛開始工作,我還常被那些外省人罵,也想報復。我自己找報復目標,每次利用回家看阿嬤,就問叔叔,殺我父親的那人是誰?現在在哪裡?我的叔叔那時還講得出來,誰誰誰殺了你父親,還說那個人,「現在在台中的市場裡,浸豆芽賣豆芽」,於是我拼命的存錢,存了大約二十幾元,自己跑到萬華車站,問人家台中怎麼去?買了車票,坐上火車到台中,2天之內,走遍台中的市場,四處問人家,那些市場裡的婆婆媽媽,都以爲我要找父親或親人,看我還是從台北下來的,都很幫忙我,給我吃的、還有人帶我回家住,洗個澡。否則,我就住市場裡。大概花了將近半個月的時間,流浪在台中市場裡,一遍又一遍、問了又問、找了又找。

 

如果沒有人幫助,哪能撐那麼久,可是問遍市場裡賣豆芽的,都是台灣人啊,錢也快花光了,無法再繼續找下去,既然找不到只好回家。差點沒工作做,還被叔叔罵:「夭壽死囝仔…就算你找到了,看到他時,你又能怎樣?!」那段時間,我還是記仇的。

 

可是後來身邊都是外省人,大大小小事,都受他們的照顧,甚至,連內褲破了, 他們還會拿他們的給我穿。以前我的內褲,還是阿嬤去三育書院,發麵粉等在旁, 阿嬤總是等啊等啊,等到最後麵粉快發完時,阿嬤就去插人家的隊,領最後一把,連麵粉袋一起拿。麵粉袋洗洗,車成內褲給我穿,洗穿久了,破了還捨不得丟,繼續穿,他們看到了,還會拿他們的給我穿。

 

記憶中阿嬤對爸爸事情的反應

 

林俊男:阿嬤人家都稱呼她「保正姆ㄚ」,阿公以前可能是保正,我不知道,我知道的阿公是挖井的,我們家有一口井,是阿公挖的,給周圍三、四十戶人一起用。那時都是阿嬤持家,所以我的故事都與阿嬤有關。那時,阿嬤只要想我爸爸時,她只有一個動作,叫我們跪在父親遺照前,她則自己在旁邊哭,一直掉眼淚,一直哭,一面哭一面嘴巴講著爸爸的事,邊哭邊說,聽都聽不懂她說些甚麼。平常,她不敢講,也不准我們講,看到外省軍人,不准我們接近,也不准我們跟外省人講話,不准我們對外講爸爸的事,阿嬤說:「你講不清楚,不知道的人,會以為你爸爸是壞人,才會被人殺;而知道的人,就已經知道了,不用再講」所以我們小時候,嘴巴都封得緊緊的,我爸爸的為人很好,阿嬤又受敬重,鄰居們都很疼愛我們,甚至比自己的孩子還疼。

 

林意華:那段時間,阿嬤晚上一覺醒來,就坐在床上,一直哭個不停,哭到我醒來了,我不知所措、不知道該怎麼辦,我只會抱著她、拍著她的背說:「阿嬤不要哭… 阿嬤不要哭」那時候我只會,阿嬤哭,我就跟著哭。記得那時天氣還滿冷的,出事那天,爸爸身上穿得是西裝打領帶,白襯衫裡面還加了幾件衣服, 抬回家時,幫他把西裝脫掉,裡面的白襯衫都是血,一片紅,阿嬤還把他摺好、 藏在衣櫥裡,不肯丟棄。後來228調查,申請補償,要拿證物,大家想到阿嬤捨不得丟的這件衣服,已找不到了,應該是嬸嬸看了難過,拿去丟了。

 

林俊男:後來我有聽鄰居說,爸爸因為在香港經商,來往廣東,會講外省話,事情發生時,爸爸受託想去幫忙解決紛爭,幫忙溝通,因此阿嬤一直教我們,不要像爸爸一樣雞婆。

 

對這件事有釋懷了嗎

 

林意華:沒有,我莫法度啦,爸爸的事件,我是很生氣。我學到了一件事,我認為好人不能做!時間過得好快,都已快70年了…..我到19歲時,才從鄰居口中得知我是養女。爸爸去香港經商之前,在高雄開店做生意,我的親生父母和養父母是在高雄生意上的好朋友,我出生後就來林家。爸爸一直很疼我,當高雄生意結束後,轉去香港作生意,阿嬤留我身邊作伴。以致我沒跟著去,我好不容易等到爸爸從香港回來,才又能享有爸爸的疼愛,不到一年的時間,太短了….我怎能忘….我怎能不恨

 

我常想,如果我阿爸沒有被刺死,如果爸爸還在,他一定會讓我讀更多的書,我也不會小學一畢業,就要工作賺錢,我一直工作、工作,賺錢補貼家用,後來想換工作時,學歷要求初中畢業,我沒有讀書、沒有學歷,不好換工作….那時在中山北路住有很多美軍,有美軍顧問團,人家說賺美元比較多,於是幫我介紹進去工作。以前人都早婚,189就結婚,我一直到工作到25歲,人家都不叫我林小姐,而叫我老小姐了最後在阿嬤的撮合下才結婚。

 

林俊男:或許我那個時候,才是個5歲童,一個不懂事的孩子,只知找不到爸爸時,就用哭的。後來因生活環境種種你能不接受嗎?我也不是不會心痛的啊! 工作後,每到除夕回家圍桌,桌上絕對找不到我。我一定是跑到溪邊哭,只有那時,圍爐時看到叔叔的孩子叫爸爸,就感覺會痛、會難過,為什麼我沒有爸爸可叫?那時姊姊已嫁出去了,痛得我無法和他們坐在一起吃飯,只有跑到溪邊,坐在石頭上哭。

 

叔公說:「如果你爸爸在,你們的日子會很好過!」可是,事情都發生了,我又能怎樣?我要過日子、我要繼續過活!連我的阿嬤,也不敢說「不」啊!阿嬤禁止我們接觸軍人、叫我不和外省人講話,但是家裡附近就是軍營,能不和軍人互動嗎?軍營廚房失火,來跟阿嬤借廚房使用,敢拒絕嗎?軍人背著長槍,在廚房走來走去、煮東西、端上一碗香噴噴的牛肉麵,敢不接受嗎?窮困之日,你說得出不嗎….

 

以前我不願意講,是怕被人說成我們是壞人,不講沒有人知道,講了又難過,孩子們都不願聽了,漸漸地連在兒女面前也都很少再提起….

 

去年李亮東先生來找我談,又給我一篇他媽媽的口述記錄,講到我父親事件的前因,時間點的記憶,雖然稍有出入,但是整個事件前後可以連接起來,讓我覺得,紀錄這個事實是值得的、是好的,讓新店文史館能保留紀錄,讓大家知道,我的父親是一個好人,想想,我就來了,要來之前,又讓我再回憶以往,否則,我已好久不再想起…。

 

 

 

 

arrow
arrow

    新店文史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